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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护民生之金融领域检察监督篇 || 发挥民事检察职能 守护群众切身利益
2024-06-28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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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28

 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,扎实开展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辖区发展特点,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将数字检察与民生保障相融合,使精准监督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,聚焦解决突出问题,紧盯老年人、劳动者、消费者等重点人群,强化溯源治理,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

  在监督重点上求“准”,不断提高线索发现能力

  强化大数据赋能,注重深挖线索,补强民事检察线索发现能力。建立涉房产未依法解除查封民事执行类案监督模型,发现已执行完毕但房屋尚未解封线索35条,审查后确定案涉线索21条,向法院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份。建立案件执行完毕后未及时撤销失信信息类案监督模型,发现案件已执行完毕但尚未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的线索9条,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  在程序规范上求“严”,不断优化案件办理流程

  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循受理条件、办案期限、审查标准、文书送达等程序性规则,根据案件情况推行简案快办、繁案精办,合理配置司法资源,不断提高办案效率。案件办理中,严格规范办案程序,充分发挥调查核实权的基础性功效。在办理涉房产未依法解除查封民事执行类案监督模型中,先后多次赴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、中宁县人民法院开展调查核实,查清已执行完毕但房屋尚未解封案件线索,为启动监督程序打下坚实基础。充分发挥公开听证辅助办案作用,坚持“应听证尽听证”,对涉及专业问题、案情复杂、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,通过公开听证,邀请行业专家、人民监督员现场释法说理,促成双方接受监督结果。

  在服务群众上求“细”,不断增进民生福祉

  全面落实精准监督,充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。针对因诉讼能力不足陷入“有理却打不了官司、打不起官司”困境的弱势群体,开展支持起诉21件,已审结案件均获法院判决或调解支持,帮助弱势群体追回各项损失达22万余元。在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上“止于至善”,将司法救助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,推动构建多元化司法救助格局。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办案过程中群众诉求表达、利益协调、权益保障通道,让矛盾纠纷化解成为常态,切实落实到办案全过程。共接待生效裁判、执行案件咨询、申诉群众50余人次,妥善化解矛盾5件。  

  “检护民生”只有进行时,没有完成时。下一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,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能动履职,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,以法治“力度”提升民生“温度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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